|
军队干部复员费发放规定
原为在职职工,参军前未办理过退职手续的干部复员(无正式工作者)其复员费 发放按参军前工龄与军龄合并计发复员和安家补助费。曾复员、退伍、退职过,又作
复员处理的干部其复员费发放按其过去领过复员生产资助金、退职补助费、退伍优待 金的一段时间,不再计发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。但过去领上述费用的时间和现在军龄
累计超过10周年的,其超过10周年以上的时间,每满1年应按照10周年以上的标准计 发复员费和安家补助费。曾转业又参军,现又作复员处理的干部其复员费发放按其复
员费和安家补助费照发,但原发的转业费应全部扣回。安排到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单位 工作的复员干部其复员费发放按不发给医药补助费,生活补助费照发。
复员证件所需照片的照相费按实报销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