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队内务设置
连队内务设置应当利于战备,方便生活,因地制宜,整齐划一,符合卫生要求。
连队宿舍内床铺、蚊帐、大衣、鞋、腰带和其他物品的放置,集中居住的部队由团以上单位统一;分散居住的分队以营或者连为单位统一(连队宿舍内物品放置示例见附录七)。
连队军官使用的卧具应当与士兵一致。
室内只准张贴(悬挂)团以上单位规定的图、文、像、表。
轻武器及其附品、备件和弹药通常放在兵器室内;战备和训练器材通常放在器材室内;个人携行的被服和日常生活用品放在宿舍内,运行和后留的物品放在储藏室内;战备给养物资放在给养库内。
各类武器装备和物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,按照“三分四定”(“三分”是区分携行、运行、后留,“四定”是定人、定物、定车、定位)的要求,分类摆放整齐。
连队宿舍内物品放置示例:
床铺应当铺垫整齐。被子竖叠三折,横叠四折,叠口朝前,置于床铺一端中央。战备(枕头)包通常放入被子上层,也可以放于被子一侧或床头柜内。
蚊帐悬挂应当整齐一致,白天可以将外侧两角移挂在里侧两角上,并将中间分折叠整齐;也可以取下叠放。
穿着大衣的季节,白天不穿大衣时,应当折叠整齐,置于被子上(下)面。大衣长久不穿时,应当统一放在储藏室内。
经常穿用的鞋置于床下的地面上,有条件的放在床下的鞋架上。鞋子放置的数量、品种、位置、顺序,应当统一。
衣帽和腰带通常按照腰带、军衣、军帽的顺序挂在衣帽钩上,也可以置于床铺上。
洗漱用具通常放在宿舍内,有条件的也可以放在洗漱室内,毛巾统一晾置在绳、架上。
背包带通常缠好压在床铺一端祷褥子下面。也可以放于床头柜内。挎包、水壶、雨衣统一放在柜内,摆放顺序、位置应当统一。
暖瓶、水杯、墨水、胶水瓶、报纸等物品的放置应当统一。
小凳放置位置应当统一,也可以集中放在室内适当位置,也可以分散放在各自床下一端。